三月三、寒食节和清明节
来源: | 作者:展教部 | 发布时间: 2022-04-06 | 774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上巳节(三月三)

三月三,古称上巳节,是中国的传统节日,有着悠久的历史。上巳节是指以干支纪日历法中三月的第一个巳日,故又称三巳、元巳、初巳,“上巳”最早见于《后汉书·礼仪志》“郑国之俗,三月上巳之日,此两水上招魂,祓除不祥也”。在三国曹魏时期,上巳节还是以三月第一个巳日为节日的,由于农历三月上旬的巳日每年日期都不尽相同,所以魏晋以后,便以固定的农历三月初三来代替三月上旬的巳日了,故又称上巳节为“重三”或“三月三”。

上巳节大致有祓禊(人们在水边举行祭礼、消除不祥)起源说、神话起源说、求子起源说以及爱情起源说等说法,目前祓禊起源说是主流。在汉代上巳节主要是在水滨洗濯,以祛除凶邪之气,在以后的流传过程中,上巳节又不断发展变化。到魏晋南北朝时期,上巳节由祓除不祥的仪式演变为曲水流觞、走马步射、欢会游春的民俗节日。南朝宗懔的《荆楚岁时记》记载:“三月三日,四民并出江渚池沼间。临清流,为流杯曲水之饮。”节日内涵也由宗教娱神向娱人和自娱转变。到了唐代,这些民间节俗上升为官方礼仪,是踏青郊游、雅俗共赏的盛大节日,是唐代三节令之一。三月三日上巳节也是中国传统的情人节、女儿节。杜甫《丽人行》有“三月三日天气新,长安水边多丽人”的诗句。

宋以后,上巳节渐趋衰落,逐步退出人们的生活,但上巳节的一些民俗仍流传至今。古人在上巳节这天要用食用、佩挂、沐浴草药,以辟邪祛秽。此外,临水浮卵、临水浮枣也是上巳节一项重要活动,与求子有关,古时人们推崇“交感巫术”,即吃下鸡蛋或枣就会怀孕,所以上巳节这天人们将煮熟的鸡蛋和枣放于水中,临水而下,谁拾到谁就吃,这是原始巫术下的祈求生育的活动,之后则发展成为了文士们极为推崇的“曲水流觞”。晋朝张协《洛禊赋》有“浮素卵以蔽水,洒元醪于中河”。魏晋以后,祓禊沐浴、浮蛋祈子习俗渐渐消失,但古代上巳的习俗却融合并流传至今。

如今,湖南、湖北仍保留有三月三吃地菜煮鸡蛋的习俗,当地素有“三月三,荠菜煮鸡蛋,一年不头疼”说法。通过吃地菜煮鸡蛋,希望一年不头晕,祈求一年健康平安。此习俗是当地相传东汉名医华佗一天在采药途中遇到大雨,便到一老者家中避雨。华佗见老者头痛难忍,便为老者诊治,之后在园中采摘荠菜,嘱咐老者用荠菜煮鸡蛋吃,老者吃了三枚鸡蛋后便痊愈了。此事传开后,同村的人们纷纷用荠菜煮鸡蛋祛除疾病。由于华佗给老者看病的日子是三月初三,因此在三月初三这天用荠菜煮鸡蛋就成为了人们的一种习俗,民间还崇尚戴荠花,挑荠菜。民间有一句谚语“三月三,荠菜当灵丹。


  地菜,学名荠菜,属十字花科,一年生草本野生植物,喜温、耐寒,是传统的中草药。清代《广群芳谱》记载:“荠,冬至后生苗。二三月起茎五六寸,开细白花,结荚如小萍。”《诗经·邶风·谷风》有“谁谓荼苦,其甘如荠”。


寒食节

寒食节一般设在冬至后一百零五日,所以又称为“百五节”或“一百五”。寒食节的重要习俗是禁火、冷食,所以寒食节又叫禁烟节、冷食节。关于寒食节的来历主要有两种说法,一种说法认为寒食节源于周代的禁火之制;另一种说法认为是为了纪念春秋时晋国隐士介子推而设。晋代陆翔《邺中记》载:“邺俗,冬至一百五日为介子推断火冷食三日。到南北朝时。寒食节在南北朝时从单一的禁火寒食开始向娱乐性方向发展,《荆楚岁时记》中提到寒食节的多项习俗,有挑菜、镂鸡子、斗鸡等。到了唐代,朝廷明文规定寒食节禁火三天,具体日期为冬至后第一百零四天到一百零六天,俗以第一天为大寒食、私寒食,第二天为官寒食,第三天为小寒食。在唐宋时期寒食节的第三天也是清明节。唐代寒食节要上坟祭奠祖宗,这几天也会聚会宴饮和娱乐,娱乐有打秋千、蹴鞠、斗鸡、走马等。唐代寒食节朝廷会放假,最开始4天,后来延长为5天、7天。《唐会要》记载“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”。


清明节

清明是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之一,2022北京冬奥会开幕式的二十四节气运用就令人难忘。春秋时期,人们已运用圭表测日影的方法定出春分、夏至、秋分、冬至四大节气,秦汉时期二十四节气己完全确立。二十四节气更倾向于指导农业生产,属于自然节日。清明节在唐代才开始成为一个独立节日,唐代独孤良弼有《上巳接清明游宴》:“上巳欢初罢,清明赏又追。”南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》记载:“冬至后一百五日为大寒食......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矣”。唐代清明节的民俗和寒食节基本相同,但更注重游玩。宋代寒食节地位下降,清明节兴起,人们在这天外出踏青游玩,青少年举办成年礼,这天“车马往来繁盛、填塞都门”,北宋画家张择端的《清明上河图》中就是这盛况的写照,“清明”二字即是清明节的意思。

唐代以后,上巳节祓除活动不再盛行,寒食节的禁火、冷食也逐渐淡化,上巳节和寒食节逐渐融合到清明节当中,转变为祭奠祖先和外出春游娱乐的节日,人们趁着大好春光,上坟祭奠、踏青游玩。

2007年12月7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〉的决定》,农历清明当日正式纳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。